1.租赁项目:厦门市同安区县口路11号衡宇。
2.权属单位: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。
3.租赁地点:厦门市同安区县口路11号。
4.租赁现状:租赁标的物为主体七层砖混结构建筑物中第一层及第二层部分,总建筑面积约为140m2,每层建筑面积约为70m2,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。
5.出租原因:原租赁条约到期。
6.租赁期限:2-3年。
7.租赁用途:商业及零售。
8.租赁底价:50元/m2/月
9.租金收缴方法:季度收缴。
10.履约包管金:三个月租金(含一个月水电押金)。
11.递增方法:第一年至第二年不递增,第三年起每年以前一年为基础递增5%。
12.底价拟定依据:招租项目周边租金市场视察(包括房产中介视察及房产网络平台视察)。
13.投标包管金 :人民币3万元。
14.招租方法:果真招标,现场N次报价,综合价最高者为中标人。
15.投标资格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自然人均可。
16.资格审查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营业执照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/资信证明。
17.报名有效期限:自宣布之日起十日。
18.现场报名所在: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103室。
19.咨询电话:0592-5907829 联系人:杨先生、张小姐。
厦门水务物业治理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2日